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一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18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关于教育部-企业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师资培训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包括实验室教学人员)。
二、培训内容
详见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附件2)。
三、申请流程
2018年6月12日-15日申报人填写《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中相关培训项目的指南链接),交至所在单位。6月15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及申报人填写的申请表交至人事处。
2018年6月16日-19日人事处审核各单位申报者材料后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返回各单位,由申报人自行寄送相关企业。
2018年6-7月 企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
四、其他说明
项目申报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2339215,地址:逸夫楼1605,邮箱:rscfzzx@126.com。
附件:
1.《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一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18号)
2.《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3.《单位推荐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