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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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

1.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部门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2.牵头制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制度体系建设,制定相关规划;

3.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制度,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开展师德考核和把关工作;

4.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的细化、深化、量化、转化工作;

5.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等国情教育和研修活动;

6.建立健全教师荣誉体系,遴选表彰优秀教师团队和个人,选树师德典型,开展重要节点宣传庆祝活动;

7.压实教学科研单位工作责任,将学校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向基层延伸;

8.建立健全二级单位师德师风专项工作联络员制度以及师德失范行为月报制度,受理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牵头组织师德失范行为处理;

9.设立师德师风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开展师德警示教育。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

1.人事、师资、劳资和社保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学校人员编制(总量)的核定;

3.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

4.人员招录及调配;

5.教职工年度考核和日常考勤;

6.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受理外校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

7.专任教师高校教师资格组织认定;

8.在职职工退休、高级专家延退;

9.京外调干、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10.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管理;

11.抚恤金、丧葬费和遗属困难补助发放,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

12.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13.人事相关信息的维护、统计和上报;

14.博士后进站、在站和出站的日常管理;

1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申报及评估考核;

16.博士后基金的组织申报和管理;

17.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

18.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工作办公室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人才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3.建立健全学校人才体系;

4.人才引进、培养、考核及激励;

5.引才安全风险评估;

6.人才项目人选的遴选推荐;

7.人才项目入选人员的聘期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评价;

8.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9.柔性引进人才的聘任及管理;

10.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条件支持保障;

11.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完善教师教学发展培训课程体系。

2.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培训,包括新教师入职培训、教师专项技能培训、教学管理人员培训、教学沙龙(工作坊)等活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水平。

3.选派教师赴国内外一流高校访学或企业基层挂职锻炼,组织开展教师进修期间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4.审核申报在职攻读学位人员资格;

5.负责专项计划访问学者的接收、管理和考核工作。

6.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