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2020年度“中美富布赖特外语助教项目”遴选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2.196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英语或语言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英语教师。
3.自2014年7月31日以来无在美留学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不得申请。
4.有效的TOEFL网考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7年10月1日以后的考试)。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80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6.0以上,写作和口语单项均不低于5.5分(最迟不晚于2018年8月31日将语言考试成绩提交至美方)。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5月25日-29日 学院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并于5月29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人事处。
(二)5月30日-6月4日 人事处审核候选人资格,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学院。
(三)6月5日-6月30日 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美方报名网站(https://iie.embark.com/apply/flta)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在两个网站上申报留学基金委将不予受理)。
(四)7月1日-10日 人事处审核候选人材料,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及公函。
(五)2018年10月 基金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讯评审及面试。
(六)2018年12月 基金委确认提名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七)2019年8-9月 基金委统一派出。
三、其他说明
1. 中方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3;美方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4、5;中美双方申请材料及要求各不相同,需同时满足双方要求。
2.被推荐人不得自行联系留学单位,亦无需获得正式邀请信。待提名名单确定后,由美方负责统一安排。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0个月)。
3.材料报送地点: 逸夫楼1605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2339215,邮箱rscfzzx@126.com)。
附件:
1.《2019-2020年度“中美富布赖特外语助教项目”遴选通知》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中方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4.美方常见问题解答
5.美方网上申请注意事项
人事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