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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参加“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暑期训练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3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关于举办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暑期训练营的通知》(附件12),我校将组织青年教师参加7月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的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暑期训练营(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具体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地点

(一) 人文社科类:7.21-25日,大连;

(二) 自然科学类:7.26-30日,大连。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专任教师,各单位可推荐2人;

(二)20242025年参加过此培训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培训内容与主讲专家

人文社科类见附件1、自然科学类见附件2

四、时间程序

(一)73-7日 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不超过2名教师,于7月7日下午5点前将《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暑期训练营报名汇总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三号办公楼311)。

(二)79日前 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并通知各单位审核结果。

(三)721日下午 人文社科类报到

726日下午 自然科学类报到。

(四)722-25日中午 人文社科类现场培训;

727-30日中午 自然科学类现场培训。

(五)915日前 参训人员所在二级单位组织举办培训总结交流会,并将相关新闻发布至本单位网站。

五、费用说明

(一)培训费2200/人;

(二)差旅费:

1. 往返交通费(高铁二等座);

2. 住宿费(2人一间,26-29日共4晚,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不得自行预订其他酒店);

3. 食宿补贴360/人。(北京市内交通费由教师本人承担)。

以上费用由人事处负责。

六、其他说明

(一)相关费用由教师先行垫付,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和作业,考评合格后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培训结业电子证书,待培训结束并在本单位完成分享交流后持个人培训总结、结业证书复印件、相关票据以及支付截图(打印版)等到人事处办理报销手续。

(二)本次培训相关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2339215


附件1:关于举办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暑期训练营(人文社科类)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举办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暑期训练营(自然科学类)的通知.pdf

附件3: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暑期研修班报名汇总表.docx




   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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