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和服务社会的能力,2026年学校将继续选派部分青年教师前往企业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6年度学校拟选派10名左右青年教师前往企业挂职锻炼。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受处理处分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提出申请。
(二)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教学及科研能力。
(三)在申报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正式入校工作满1年(2025年1月1日前入职),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四)符合挂职单位的挂职条件及要求。
三、挂职单位及岗位要求
工学等学科的青年教师可到大型优质企业集团挂职锻炼,也可依托科研合作项目,进入企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工作站”)开展工作。其他学科的教师可到政府机构、专业协会/学会等单位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岗位包括挂职单位的领导助理、业务部门领导助理、技术人员等。
四、挂职期限
挂职锻炼期限一般为半年或1年,以企业博士后身份挂职锻炼的,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五、选派程序
(一)3月31日前 各单位本着“按需派遣、重点培养、提升能力、发挥作用”的原则,在个人申报并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秩序的基础上,择优按次序推荐候选人,并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1)及《2026年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申报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人事处;
(二)4月3日前 学校审议各单位推荐人选名单,人事处将审核结果通知相关单位;
(三)6月30日前 学校确定的挂职人员需自行联系挂职单位,在被挂职单位同意接收后,将挂职单位同意接收函件(需注明挂职岗位、挂职起止时间,并加盖挂职单位公章)报人事处。
六、岗位职责
(一)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应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并按期完成挂职任务,定期向所在二级单位汇报挂职锻炼工作开展情况。
(二)按照挂职单位要求,履行挂职岗位职责。
(三)为学校与挂职单位的合作交流献计献策。
(四)挂职人员须在挂职结束后的1个月内,在本单位开设至少1次与挂职相关的专题讲座。
七、期满考核
挂职人员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师挂职锻炼期满考核表》(附件3),分别由挂职单位和所在二级单位填写考核意见后与挂职单位开具的《教师挂职锻炼考勤情况证明》(附件4)一同报人事处。
八、有关待遇
挂职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校内薪酬待遇不变,学校为挂职人员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挂职人员自行承担。
九、其他说明
(一)对按期完成挂职锻炼的教师,学校予以认定其挂职经历。挂职人员须于当年赴挂职单位挂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挂职的,本人须于当年提交放弃资格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备案。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的,第二年不得再次提出挂职锻炼申请。
(二)教师完成挂职锻炼后满3年方可再次提出挂职申请。
(三)申请进入“企业工作站”的教师须完成挂职锻炼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进站相关手续。
(四)我校挂职锻炼选派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62339215。
附件: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doc
附件2:2026年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青年教师挂职锻炼人员工作期满考核表.doc
附件4:青年教师挂职锻炼考勤情况证明.doc
人事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