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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6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2026-2027学年学校将继续选派部分教师国内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6-2027学年度学校拟选派20名左右青年教师申报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访学类型

(一)一般国内访学:访学时间为半年或一年,访学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二)课程进修: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进修教师系统学习1-2门本学科课程,强化理论基础。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受处理处分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提出申请。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或一项科研方面的课题研究。

(三)在申报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11日后出生),且正式入校工作满1年(202511日前入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专任教师。

四、接收单位及学科要求

(一)接收单位:一般国内访学接收单位原则上应为京内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课程进修接收单位须为京内高水平大学。一般国内访学和课程进修接收单位均不得为本人最高学历获得院校。

(二)指导教师:访问学者的指导教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

(三)访学学科:应为访问单位的国家重点学科或优势学科,且与访学者所从事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五、时间安排及推荐程序

(一)331日前 各单位在个人申报并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秩序的基础上,择优按次序推荐候选人,并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申请表》(附件1)及《2026-2027学年度国内访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人事处;

(二)43日前 学校审核候选人资格,并根据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审定访学人员名单,人事处将审核结果通知相关单位;

(三)630日前 学校确定的访学人员自行联系访学学校及导师,按访学单位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被访学单位接收后,将接收单位反馈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备案。(请在接收单位的网站下载填写相应的申请材料);

(四)20269-20277 访学人员前往接收单位访学。

六、工作职责

(一)访学人员须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并取得由访学单位发放的《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或《课程进修成绩单》。

(二)访学人员须在访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在本单位开设至少1次与访学相关的专题讲座。

(三)访学人员在访学期间应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

七、结业考核

访学人员结业后须将考核材料、《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或《课程进修成绩单》等报送人事处。

八、有关待遇

(一)访学人员在国内访学期间,校内薪酬待遇不变,学校为其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

(二)对按期完成访学任务的教职工,学校予以认定其访学经历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访学学费由本人先行支付,取得结业证书后,由学校和所在二级单位分别按40%60%的比例报销。交通费和其他杂费由访学人员自行承担。

九、其他说明

(一)对按期完成国内访学的教师,学校予以认定其访学经历。访学人员须于当年赴访学单位访学,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访学者,本人须于当年提交放弃资格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备案。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的,第二年不得再次提出访学申请。

(二)教师完成访学后满3年方可再次提出访学申请

(三)我校国内访学项目选派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62339215


附件:

附件1:中矿大(北京)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2:2026-2027学年国内访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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