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我校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上一轮聘期已满,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京字〔2008〕20号),经2021年4月28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新一轮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聘用制改革,新一轮岗位聘用坚持“按岗聘用、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规范管理”的原则。
(一)按岗位设置要求,规范岗位类别,实行分类管理,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
(二)按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现状,设置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坚持科学设岗、按岗聘用,严格岗位聘用条件。
(三)上一轮聘期考核合格人员,新一轮岗位聘用原则上可直接聘至原级别岗位;符合高聘条件者,可申报高一级别岗位;上一轮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新一轮岗位聘用原则上聘至低一级别岗位。
二、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聘用委员会),负责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聘用委员会下设岗位聘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聘用办公室,工作地点设在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和岗位聘用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聘用监督小组,工作地点设在校纪委办公室),聘用办公室负责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聘用监督小组负责对岗位聘用实施过程的监督;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聘用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聘用委员会组成
主 任:徐孝民 葛世荣
副主任:崔希民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日佳 王 宏 王家臣 王忠强 左建平
田志刚 代世峰 朱红青 乔红兵 刘 波
刘文礼 刘守强 刘社育 安 宇 孙晓明
孙铭晗 李 妍 李再兴 杨 英 杨三军
杨大鹏 何满潮 邹得志 汪文生 张 浩
张 晞 陈 浩 陈平泽 武 强 范中启
周宏伟 赵 诚 赵 麟 赵毅鑫 胡喜宽
钱晓红 徐志强 徐学杰 殷召良 高 洁
郭东明 唐 兵 黄连香 彭苏萍 董 晞
董会泽 谭 凯 冀帅领 鞠 杨
(二)聘用办公室组成
主 任:崔希民
副主任:汪文生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安 宇 张 浩 张鸿莹 郑 磊 赵毅鑫
胡喜宽 徐志强 郭东明
秘 书:裴婧晶 赵丽媛 周胜男
(三)聘用监督小组组成
组 长:董 晞
副组长:胡喜宽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乔红兵 李 妍 陈 浩 陈平泽 张 博
三、聘用程序
学校制定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附件1、2),各单位根据《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具体方案。
(一)教师四级以上(含四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
1.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
2.各单位聘用小组对本单位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者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择优推荐,并向聘用办公室报送推荐人名单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聘用办公室审核后,报聘用委员会,由聘用委员会组织评议决定受聘人员;
4.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受聘人员名单。
(二)教师五级以下(含五级)岗位聘用程序
1.应聘人员提出应聘申请;
2.各单位聘用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业绩条件进行初审;
3.各单位聘用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评价,根据条件和各级岗位数量确定拟聘人员,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聘用委员会审批。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5月10日,布置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
(二)2021年5月11日至6月3日,各单位组织学习聘用通知精神,并组织开展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21年5月11日至14日,各单位根据《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具体方案、教师五级以下(含五级)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填写《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3),并报学校批准后,开展相关聘用工作。
2.2021年5月25日前,各类岗位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4、5、6),晋级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提交符合所申报岗位条件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非晋级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即可);各单位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请学校教学、科研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查(所有材料复印件由审查人对照原件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2021年5月31日前,各单位聘用小组对申报教授各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评价,提出岗位聘用推荐意见;对申报教师五级以下(含五级)岗位人员进行评议,提出岗位聘用的拟聘意见;汇总各级岗位申报信息并填写《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和《岗位拟聘结果汇总表》(附件7、8、9)。
4.2021年6月3日前,各单位聘用小组将申报各级岗位的《岗位聘用申报表》《岗位聘用申请汇总表》《岗位拟聘结果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无需上报)交聘用办公室,并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至szk@cumtb.edu.cn。
(三)2021年6月30日前,学校组织完成岗位聘用工作。
1.2021年6月15日前,聘用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各级岗位申报信息及相关材料,报聘用委员会。
2.2021年6月20日前,聘用委员会组织对申报教授各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评议,根据岗位数及聘用条件提出教授各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选,审核教师五级以下(含五级)岗位拟聘人选,并予以公示。
3.2021年6月30日前,聘用委员会审定建议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学校发文公布各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中的有关问题
(一)任职年限和成果期限
岗位聘用任职年限和教学、科研成果期限从聘用现岗位时间至2020年6月30日;计算任职年限时,不满一年则不能按一年计算;经学校批准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期间的任职年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科技奖励界定
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省部级奖励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聘期界定
新一轮岗位聘用人员,聘期从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聘期四年。
本次岗位聘用结束后至下次岗位聘用期间,职务发生变动人员,应填写相应的《岗位聘用申报表》,聘期从新任职务聘用之日起计算,聘用截止时间与学校本次岗位聘用的同类人员同步。
(四)各级岗位指标数的核定
教师四级及以上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各级岗位指标数由聘用办公室核定;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的各级岗位指标数由二级单位按学校规定的控制比例核算,核算结果报聘用办公室。
(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的学校机关 “双肩挑”人员和专职学生辅导员,可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到学科所在学院进行岗位聘用和岗位分级。
(六)聘用岗位不得随意变动,确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者,须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变动。
六、聘期待遇
教职工在受聘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
七、工作要求
实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政策性强,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要深入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本单位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次聘用工作顺利实施。对违反政策规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传播不实信息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