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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6

2017年校职称评审会定于7月1日(教师及自然研究系列)、7月2日(其他非教师系列)进行,申报高级(正高、副高)职称人员应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要求(见附件)”参加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和顺序另行通知。

附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要求

人事处

2017年6月26日